唐山车主注意!驾驶这种车辆上路将被处罚!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7-10-4 22:44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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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2017年10月3日上午,唐山交警、运政、环保部门在环城东路联合对驾驶排放不合格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查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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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勤交警对尾气检测不合格车辆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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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请及时按行驶里程、行驶时间、行驶路况保养车辆,定期到4S店或专业机构检测排放情况,发现排放超标及时修治。
“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代码为606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对于“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处100元罚款,不计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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