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鸿庆模具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滦南县鸿庆模具 发表于:2018-2-13 10:5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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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冀环办发(2007)65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冀环办字函(2017)72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滦南县鸿庆模具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17年10月;《滦南县鸿庆模具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滦南县分局,2017年11月20日。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10日至2018年3月10日。
一、项目建设情况
该项目位于唐山市滦南县倴城镇中大街鹏程钢厂对过。滦南县鸿庆模具厂实际总投资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租用整体生产车间,在车间内部自行分隔成库房、危废间、办公室及生产车间,项目购置车床、钻机、平面磨、线切割、穿孔机等设备,项目产品为模具,生产规模为300套/年。2017年10月由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编制了《滦南县鸿庆模具厂项目现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1月13日取得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滦南县分局关于该项目的备案意见。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为:1、废水: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盥洗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内建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2、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下料切割、钻孔及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粉尘先经1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剩余少量粉尘通过车间换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3、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机、平面磨、钻机、车床等加工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安装基础减振、将主要生产设备置于封闭车间内等措施。且项目夜间不生产。4、固体废物:该项目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加工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乳化液及职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指定地点统一处理,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乳化液等均为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分别用耐腐蚀的容器暂时储存在危废间内,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验收监测情况
该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6日至1月7日对该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1、检测期间的生产工况:现场监测期间,滦南县鸿庆模具厂项目运行负荷达到90%,满足运行负荷大于75%的要求。2、噪声: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55.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3、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最大值0.56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4、固废:(1)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2)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当地指定地点统一处理;(3)废机油、含油废棉纱、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分别用耐腐蚀的容器暂时储存在危废间内,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5、总量控制结论:该项目年运行300天,每天运行8小时(夜间不生产)。对照项目环评和批复可知,无废水外排。废气中无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
四、验收结论
1、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补充危废处理协议、完善验收相关资料后可上报环保部门。3、加强环境管理,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到长期、稳定达标排。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索取《滦南县鸿庆模具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整本文件与验收组验收意见,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立堂   联系电话:13803309121
联系人:贾文庆   联系电话:18032551888   邮箱地址:5698731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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