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会新木材加工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会新木材 发表于:2018-6-12 05:5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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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冀环办发(2007)65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冀环办字函(2017)72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滦南县会新木材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10月;《滦南县会新木材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滦南县分局,2017年11月7日。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7月11日。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滦南县会新木材加工厂项目位于唐山市滦南县长凝镇后麻地村,总占地面积2293.33m2,厂区东侧设置厂区出入口,出入口北侧为办公室、厂区北侧中部为成品库,厂区西部由北向南依次为生产车间,厂区南部为原料、成品库。主要购置设备为滚圆机、扒皮机、带锯、电圆锯、方木多片锯等。主要生产木材板料皮料、木箱、木托盘,其中木托盘与木箱工艺流程相同,区别为木板长度不同。项目实际投资总概算为36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13.89%。生产规模为项目年产木材板料皮料160万张、木箱0.8万个、木托盘1.2万个。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为:
(一)废气
该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木皮加工过程及木托盘、木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木皮加工过程中有少量颗粒物产生,在车间自然沉降;木托盘、木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中央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水质简单,产生量少,用于厂区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
(三)噪声
该项目主要为滚圆机、扒皮机、带锯、电圆锯、多片锯、气泵、除尘器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企业将产噪设备置于生产车间内,并采用低噪音风机。
(四)固废
该项目固废主要为滚圆机加工原木时产生的树皮,扒皮机加工木皮过程中产生的木芯,树皮、废木料、锯末、除尘灰作为生物质颗粒原料外售,木芯作为木把厂原料外售。
四、环保措施调试效果
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至5月11
对该项目环保措施调试效果及竣工环保验收进行了监测,检测效果如下:
(一)检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现场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95%,满足验收技术规范要求。
(二)废气
该项目料加工工序布袋除尘器排气筒出口颗粒物的检测浓度最大值为4.3mg/m3,检测结果符合《木制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02-2015)表2中II时段限值要求,即颗粒物排放浓度≤5mg/m3。
该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检测浓度差值最大值为0.14mg/m3,检测结果符合《木制家具制造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202-2015)表3中II时段限值要求,即监控点与上风向参照点浓度差值≤0.2mg/m3要求。
(三)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用于厂区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
(四)噪声
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0.8-56.5dB(A),厂界噪声检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废
该项目固废主要为滚圆机加工原木时产生的树皮,扒皮机加工木皮过程中产生的木芯,带锯、电圆锯、多片锯加工木料时产生的废木料、锯末,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树皮、废木料、锯末、除尘灰作为生物质颗粒原料外售,木芯作为木把厂原料外售。
(六)污染物总量
该项目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034t/a;不涉及SO2、NOX、COD、氨氮总量控制指标。满足批复中给出的总量控制指标:SO2:0t/a,NOX:0t/a,COD:0t/a,氨氮:0t/a;颗粒物:0.108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该项目产生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厂界颗粒物满足标准要求,噪声满足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六、验收结论及后续要求
1、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现场检查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
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加强环保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索取《滦南县会新木材加工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整本文件与验收组验收意见,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人:刘 明       联系电话:13731522388
联系人:高梦利   联系电话:13832583868
邮箱地址:13832583868@13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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