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赵松轧片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赵松轧片 发表于:2018-6-18 16:1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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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冀环办发(2007)65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冀环办字函(2017)72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滦南县赵松轧片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2017年11月;《滦南县赵松轧片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滦南县分局,2017年11月30日。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8日至2018年7月17日。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滦南县赵松轧片厂位于滦南县宋道口镇司营村,总占地面积2683.21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等,购置等离子切割机、加热炉、空气锤、轧板机、空压机、叉车等设备,主要原料为钢轨,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4.5万元,占实际总投资11.25%,生产规模为年产锹片1500吨。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三、环保措施建设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为:
(一)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等离子切割废气和加热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本在等离子切割机切割点的一侧设置吸风装置,将粉尘经风机吸入滤筒除尘器,净化后直接排放。加热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经加热炉排气口排出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该项目生产用水主要为工件表面清理用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直接用于厂区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
(三)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等离子切割机、空气锤、轧板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设置基座减振、厂房隔声、墙体加装吸声材料等降噪措施。
该项目振动采取隔振基础,选用弹簧隔振弹基础同时并联阻尼元件,采用橡胶缓冲垫等措施减振,夜间不生产,昼间各设备间歇使用等措施降噪。
(四)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下料、成型过程产生的下脚料,振动打平、清理过程产生的氧化铁皮,滤筒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设备润滑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下脚料集中收集,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氧化铁皮集中收集,外售铁选厂;项目设备润滑产生的废润滑油。用耐腐蚀的容器暂时储存,定期由乐亭县海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五)防渗
该项目危废贮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地面采用抗渗水泥防渗,危废贮存间上贴有危废标识。
四、环保措施调试效果
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4日至5月25日 对该项目环保措施调试效果及竣工环保验收进行了检测,结果如下:
(一)检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现场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90%,满足验收技术规范要求。
(二)废气
经监测,天然气加热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4.8mg/m3,SO2未检出,NOx浓度最大值为59mg/m3,烟气黑度<1级,监测结果达到《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2169-2015)表1、表2及表3标准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52mg/m3,监测结果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废水
该项目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水质简单且量小,直接泼洒地面抑尘。
(三)噪声
经检测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56.1-59.2dB(A),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振动
经检测车间外0.5m处昼间振动值范围为65.47-67.64dB(A),监测结果达到《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1988)中混合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下料、成型过程产生的下脚料,振动打平、清理过程产生的氧化铁皮,滤筒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设备润滑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下脚料、除尘灰集中收集,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氧化铁皮集中收集,外售铁选厂。危险废物:项目设备润滑产生的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用耐腐蚀的容器暂时储存,暂存危废间,定期由乐亭县海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职工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总量SO2:未检出,NOx:0.060t/a,COD:0 t/a,氨氮:0 t/a。满足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SO2:0.027t/a,NOx:0.082t/a,COD:0 t/a,氨氮:0 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检测结果,该项目产生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标准要求,污染物均能达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要求。
六、验收结论及后续要求
1、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现场检查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该项目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进一步加强废机油等危废的收集管理。
3、加强该项目工件表面清理废水沉淀池管理,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做到废水不外排。
4、加强废气治理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索取《滦南县赵松轧片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整本文件与验收组验收意见,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人:赵松   联系电话:18831520655
联系人:艾静     联系电话:13930577807
邮箱地址:13503372777@13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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