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云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增上涂装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8-7-31 11:29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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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2017年7月16日;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原河北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冀环办发(2007)65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冀环办字函(2017)727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唐山云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增上涂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5月;《唐山云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增上涂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滦南县分局,2018年5月15日。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29日。

一、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唐山云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增上涂装生产线项目,位于唐山市滦南县城西工业区唐山云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院内,总投资7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占地面积3360m2,项目在原厂区建设,新增一座涂装车间,车间内设置喷漆烘干一体间、危废间。项目完成后产能无变化,年生产各种钢结构金属构件8万吨,只是对需要进行表面处理的工件进行喷漆处理。主要设备有天车、埋弧焊、喷漆设备、有机废气治理设备等。2018年5月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唐山云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增上涂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5月15日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滦南县分局出具了《唐山云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增上涂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二、工程变动情况

该项目工程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及喷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喷漆、烘干均在喷漆烘干一体间内进行,烘干采用电烘干,产生的废气引入干式过滤棉箱+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该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及排水。水性漆调配用水随水性漆进入生产,无废水排放。
3、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为天车、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采取风机基础加装减震垫、风管加装软连接、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矿物油、废油桶、光氧催化装置更换的废催化剂和废紫外灯管。光氧催化装置更换的废催化剂由厂家更换,不在厂区内储存,废紫外灯管由厂家回收换新。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5、防渗
危废间和喷漆烘干间地面均采用防渗混凝土浇筑,进行了防渗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河北鸿康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9日至2018年6月30日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大于 75%,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1、废气
经监测,喷漆烘干工序干式过滤棉箱+光催化氧化设备出口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11.2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94kg/h,监测结果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即颗粒物(染料尘)≤18mg/m3,排放速率≤0.51kg/h。干式过滤棉箱+光催化氧化设备出口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4.50mg/m3,苯浓度最大值为0.596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浓度最大值为2.75mg/m3,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即非甲烷总烃≤60mg/m3,苯≤1mg/m3,甲苯与二甲苯合计≤20mg/m3。
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471mg/m3,监测结果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即颗粒物浓度≤1.0mg/m3,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1.80mg/m3,苯浓度最大值为0.0862mg/m3,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0230mg/m3,二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0672mg/m3,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行业标准,即非甲烷总烃≤2.0mg/m3,苯≤0.1mg/m3,甲苯≤0.6mg/m3,二甲苯≤0.2mg/m3。
生产车间无组织排放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83mg/m3,苯浓度最大值为0.163mg/m3,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0568mg/m3,二甲苯浓度最大值为0.182mg/m3,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标准,即非甲烷总烃≤4.0mg/m3,苯≤0.4mg/m3,甲苯≤1.0mg/m3,二甲苯≤1.2mg/m3。
2、废水
该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及排水。水性漆调配用水随水性漆进入生产,无废水排放。
3、噪声
经监测,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值范围为60.7-64.1dB(A),夜间噪声值范围为50.4-54.0dB(A),监测结果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物
该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漆渣、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矿物油、废油桶、光氧催化装置更换的废催化剂和废紫外灯管。光氧催化装置更换的废催化剂由厂家更换,不在厂区内储存。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油漆桶、漆渣、废过滤棉、废矿物油、废油桶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紫外灯管由厂家回收换新。
5、总量控制要求
该项目涉及污染物总量SO2:0t/a、NOx:0t/a、颗粒物:0.195t/a、非甲烷总烃:0.082t/a、苯:0.011t/a、甲苯与二甲苯合计:0.050t/a、COD:0t/a、氨氮:0t/a,满足批复中总量控制指标:SO2:0t/a、NOx:0t/a、颗粒物:0.354t/a、非甲烷总烃:2.1t/a、苯:0.035t/a、甲苯与二甲苯合计:0.7t/a、COD:0t/a、氨氮:0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该项目有组织排放污染物浓度、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浓度均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六、验收结论
该项目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完善验收相关的资料后可上报环保部门。
2、进一步强化管理,确保各项环保制度的落实。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索取《唐山云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增上涂装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整本文件与验收组验收意见,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与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联系人:陶小文   
联系电话:15830452199
邮箱地址:57802158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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