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这两家医院招聘!部分岗位中专可报!求职者速看!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8-12-14 06:54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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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丰南区医院关于2019年公开招聘护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通告

为全面加强护理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缓解当前医院临床一线护理人员紧缺的问题,更好地满足医院工作需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招聘条件:35周岁以下年龄(年龄计算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招聘人员全部安排到临床一线工作,并且6年内不允许调离。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2、目前在丰南区卫生计生系统工作的聘用制、人事代理、非在编合同制管理身份人员及执行以上三种身份工资待遇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3、身体健康,身体素质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30人。

三、受聘人员待遇和管理

(一)管理

1、受聘人员实行非在编合同制管理,聘用期为三年(含一年试用期)。受聘人员试用期满,由本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三年聘用期满,视情况予以续聘;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因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岗位需要者不予续聘。

2、受聘人员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3、受聘人员如在合同期内辞职,需交纳违约金5000元。

(二)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参加工作一年以上、且已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受聘人员,试用期工资按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医院已聘非在编合同制管理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发放按现行渠道解决。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加分办法进行。所有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业务知识和理论水平。

(二)招聘程序

1、报名(2018年12月19日至2018年12月21日)。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形式进行,地点在丰南区医院四楼中会议室。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携带党关系证明,“三支一扶”支医志愿者携带有关协议或证书。按要求填写《唐山市丰南区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资格与工作经历赋分审核及公示(2018年12月22日至2018年12月24日)。

对在区医院工作的现仍报考这一职位的人员进行加分。1、在医院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但半年及以上的加0.5分,不足半年的不加分(目前在本院儿科、急诊科、ICU工作的护士,表现良好,无医疗纠纷的,工作每满一年加3分,不足一年但半年及以上的加1.5分,不足半年的不加分);2、获得区级以上优秀护士、先进工作者荣誉的,每项次加1分,最多加5分;3、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技能比赛,获得单项奖前3名或作为主力队员获得团体奖前3名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10分,同一赛事不重复加分;以上三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加分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加分算入笔试成绩。

区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查档形式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和工作经历赋分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地点区医院门诊大厅。

3、笔试(2019年1月5日)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分值为100分,考试范围为基础知识加相关专业知识(命题、阅卷、主监考全权委托第三方)。

笔试地点:唐山市丰南区职教中心

笔试时间:2019年1月5日上午9:00-10:30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与加分之和确定总成绩,总成绩公示时间:2019年1月6日-8日,公示地点:区医院门诊大厅。

4、确定拟聘用人员

严格按照招聘办法按成绩高低和聘用名额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职称高低,全日制学历层次高低,在职学历高低,丰南户籍,政治面貌(党员、预备党员、团员、群众),“三支一扶”支医志愿者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男性优先等。在招聘名额内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导致的空余名额,按照拟聘用人员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体检(2019年1月11日)

组织拟聘用人员在我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项目和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人选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上岗

受聘人员于2019年1月25日正式上岗。对正式上岗前主动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导致的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必须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在公开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本通告由丰南区医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5-5377875。


2018年唐山南堡开发区医院招聘公告

为加强医护力量,改善和优化医疗队伍结构,经南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结合南堡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岗位、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岗位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含急救中心)、五官科、检验科、功能科、放射科、药械科。即临床医师7名,临床护理2名,医技医师4名,共计招聘13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南堡开发区医院招聘13名人员分配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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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二)招聘范围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0日至2000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

3.招聘对象为医学类全日制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临床医学医师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医技类需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类需专科及以上学历。

4.凡涉及年龄、工作年限、户口登记日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12月10日)。

5.有执业资格或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均有资格者高学历优先;2017年、2018年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不要求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技术职称(不含护理)。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2.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3日-12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南堡开发区医院综合办(门诊楼三楼东南角)。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现场提交《2018年南堡开发区医院招聘医疗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在http://www.nanpu.gov.cn/网址上下载认真填写后打印一式2份)。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医护资格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4张,考务费100元。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真实有效。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弄虚作假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准考证发放: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8年12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到南堡开发区医院三楼综合办(门诊楼三楼东南角)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考核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前,有关部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合格的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敬请留意。

2.面试方式:面试主要采取现场问答。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成绩在南堡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全日制普通类学历高者(以报名时提交的学历证书为准);年龄大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生的面试、体检、考核情况,对拟聘用人选在南堡开发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为医院医护人员,与南堡开发区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经岗前培训后上岗。无故三天不到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聘用人员待遇

(一)在劳动合同期内,由医院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管理。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本人提出辞职时,需提前一个月向医院递呈书面申请,解除劳动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方可辞职。

(三)试用期研究生一个月,二本及以上三个月,三本六个月,大专及以下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或根据情况延长试用期。

(四)聘用人员工资及相关待遇,按照医院现有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医院为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和住房公积金及年金,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医院综合办、南堡开发区人事局及南堡开发区社管局联合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15-8511431(医院综合办)   

监督电话:0315-8505829 (南堡开发区人事局) 0315-8505690 (南堡开发区社管局)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唐山市南堡开发区医院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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