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唐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唐山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批准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唐山市2018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市本级预算及市总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
四、审议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书面)
五、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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