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以“零容忍”的态度向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亮剑”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9-4-11 10:0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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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4月10日召开的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教育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我市将从即日起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以“零容忍”的态度向有偿补课“亮剑”。   

此次专项工作的整治内容包括: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或参加各类培训机构、他人组织的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市教育局将建立健全举报、受理机制,实行台账管理。全面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违规查处月报、通报制度,对检查工作情况和查实的违规案件进行及时报告、通报。

在职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当年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记入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
涉事本人是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特级教师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和待遇。
如涉及到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的,除按在职教师职务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给予调离岗位处罚。同时,我市还将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及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专项整治工作。
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整治重点为:义务教育阶段初中学校通过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利用各类竞赛成绩等违规选拔招收学生;普通高中学校违规自行组织考试或变相考试提前录取(或承诺录取)学生;中小学校与各类社会机构串通收集生源信息、组织招生活动;在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并泄露学生各类信息,为学校违规招生提供帮助;外地市民办学校违反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违规提前组织报名、招生活动,恶意竞争抢夺生源。
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整治重点为:随意延长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违规占用学生休息及自主学习时间组织补课等活动;随意增加作业量,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组织“周考”“月考”,以考试成绩为学生、班级、学校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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