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丰润区分局 关于为区环保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 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大丰润区环境治理力度,现为区环保分局公开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人数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丰润区环保分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31名,充实到我区镇(乡)、街道环保所、经济开发区和区政府大气办工作。 2、聘用第三方机构负责公开招聘的笔试。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9年3月31日前取得唐山市丰润区户籍,2018年毕业的原丰润籍毕业生,具有派到丰润区的户口迁移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司法处理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罚或开除的公职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初审、笔试、资格政审、体检、公示、聘用六个阶段。 (一)报名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不接受他人代报。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4月24日。 2、报名地点:丰润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地址:幸福道4号,区就业服务局院内,联系电话:0315-8065017)。 3、考生须出具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优秀毕业生证书,同时提供近期1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收费: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报名费100元。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和时事政治,一张试卷,分值为100分。 笔试成绩末位并列时,依次按以下顺序排列名次:第一学历高者优先、最高学历高者优先、优秀毕业生优先。 (三)资格政审 区人社局、区环保分局、区公安分局组织政审,因资格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现行录用体检标准办法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区人力资源市场大厅外进行公示,同时通过“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与指定劳务派遣公司鉴定《劳动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工作。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800元,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等险种。聘用人员各项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五、特别说明 1、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和相关信息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丰润人社局”微信公众号。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3、此公告由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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