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招聘195名见习人员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6-21 15:56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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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关于2020年度招聘见习人员的通知
  经上级批准,海港开发区研究,拟招聘2020年度见习人员195名,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冀人社发〔2009〕19号)、《唐山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唐人社〔2010〕25号)、《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商务局、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青团唐山市委、唐山市商业联合会关于转发的通知》(唐人社字〔2019〕87号)、《关于做好2019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的通知》(唐就服〔2019〕2号)。
  二、岗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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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条件
  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四、报名时间
  6月22日至6月23正常工作时间报名。
  五、报名地点
  就业局306办公室。
  六、报名要求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持有: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16—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生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一寸照片2张;
  3、《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一式2份)。
  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需另外提供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就业创业证编号。
  七、见习待遇
  见习时间最长为12个月,就业见习期间,按唐山最低工资标准(每月1900元)给予基本生活补助,财政保障单位接纳就业见习的,另每月发放补贴100元。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八、上岗程序
  根据报名情况,由就业局牵头组织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对接,对接时间和地点由见习单位另行通知,报名人数多的岗位将由就业局会同见习单位进行笔试、面试,择优上岗,确保上岗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九、上岗时间
  另行通知。
  十、注意事项
  1、一人只能到一个报名点报名,多点报名无效;
  2、报名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3、一人只能报一个见习单位,报名表上不得涂改,报名表提交后,不得再变更见习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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