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出台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1-12-2 11:4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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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唐山市司法局起草的《唐山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意见》经市政府16届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11月20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全市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全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提供了遵循。

       《意见》集中体现了全市各级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基本原则、事项范围、决策程序、跟踪反馈与后评估等,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启动的程序及草案形成过程,规范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法定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倒查和终身追责机制。

       《意见》是贯彻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跟踪反馈与后评估办法》的重要举措,对于我市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快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唐山司法行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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