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档案馆馆藏《冀东各县乡镇居民联保规则》
环网 发表于:2016-8-15 09:3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3414
市档案馆馆藏《冀东各县乡镇居民联保规则》

反映冀东防共自治政府黑暗统治

  唐山档案
  在抗日战争期间,日本侵略者为巩固在华北占领区的殖民统治,先后推行了五次“治安强化运动”,冀东是其实施“治安强化”计划的主要地区。所谓“治安强化”,就是对其占领区推行屠杀与奴化、镇压与欺骗的两面政策;对不能长期占领的地区实行“扫荡”、实行“三光”政策。在五次“治安强化运动”中,日本侵略军在冀东地区制造了无数次骇人听闻的惨案。在所控制的唐山市,日本侵略军频繁地进行户口大清查、大搜捕、强化保甲等,残酷地镇压抗日活动。
  唐山市档案馆馆藏《冀东各县乡镇居民联保规则》,此规则真实地反映了冀东伪政权为镇压抗日活动而强制推行乡镇居民联保的政策,反动政府亲日的丑恶嘴脸毕露。《冀东各县乡镇居民联保规则》原文如下:
  第一条冀东防共自治政府为肃清境内盗匪、维持地方治安,特制定冀东各县乡镇居民联保规则。
  第二条各县乡镇于清查户口时,由闾长按邻取具各户联保切结,同时再由闾长取具邻长联保切结。
  第三条各户联保切结须载明各户主姓名,各邻联保切结须载明各邻长姓名,各户主及邻长出具联保切结须亲自签名盖章或捺指印。
  第四条联保切结由闾长按户按邻各取具三份送交乡镇公所汇订成册,除留存一份外,余二份呈送警务分局所存查并汇转县政府备案。
  第五条办理闾邻联保由乡镇长警务分局长巡官负责抽查,如有不符应责成闾长更正。
  第六条联保各户内如有为匪通匪窝匪寄藏或收售赃物等情,其他各户应从密报闾长转报乡镇长呈报该官警务分局所查明处理,其情节重大者得由乡镇长指挥保围团逮捕即时送交警务分局所转交县政府究办,瞻徇或隐匿不报处以十元以下罚锾。
  第七条乡镇长闾长接受密报不从速转报而泄露者处以十元以下罚锾。
  第八条乡镇长闾邻长对于联保各户有随时稽查之责,如查有为匪通匪窝匪寄藏或收售赃物等情事依第六条之规定办理,瞻徇或隐匿不报处以十元以下罚锾。
  第九条乡镇长闾邻长遇有前条情事而失察时处以五元以下罚锾。
  第十条乡镇长闾邻长及联保各户如有挟嫌搜报者依诬告论罪。
  第十一条联保各户遇有客商寄宿时,应开具寄宿人姓名年龄籍贯职业及其关系即时呈报闾长考查,违者处以二元以下罚锾。
  第十二条各户如迁移变动应由邻长报由闾长另行取具本邻联保切结依第四条之规定办理。
  第十三条无力完纳罚锾者易服劳役一日折抵罚锾一元。
  第十四条本规则所定罚锾由县政府一行政处分行之。
  第十五条本规则自公布日施行。
  唐山市档案馆向社会征集有价值的档案资料,联系电话:2801721。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2001-2021 唐山信息港 http://www.tsxxg.com冀ICP备16001780号-4
首页联系我们客服微信:14369595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