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丰润重拳治理不落实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措施行为
tangshan 发表于:2017-4-8 15:5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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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处理9家企业 罚款60.6万元 行政拘留9人 8名干部被处分

唐山丰润:重拳治理区内不落实大气污染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行为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王信)4月4日至4月7日,唐山市丰润区依法对不落实大气污染应急响应减排措施的9家企业做出严肃处理。共处罚款60.6万元,行政拘留企业负责人或负责生产经营的负责人9名,对问题企业所在乡镇的8名科股级干部进行追责,给予了行政处分。
  4月2日零时起,唐山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市政府应急响应发布前,丰润区政府根据得到的信息召开了由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市政府应急通知发布后,丰润区政府立即下发通知,逐级传达通知到了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督促企业落实停限产减排措施。在此过程中,环保部督查组深入唐山各地开展了督导检查,期间仍发现该区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停限产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对此,丰润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核实,认真整改,顶格处理,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后,陆续对核查属实的京丰水泥厂、金山水泥厂、福海鑫钢铁有限公司、鑫亿源钢铁有限公司、鑫航钢铁有限公司、燕东水泥有限公司、兴唐建材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做出严肃处理,并于4月7日对区内所有水泥企业全部进行断电停产整治,确保污染物达到削减量。同时,该区强力集中开展“零点行动”,加强对夜间时段的执法检查;实行环保在线监测平台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对在线数据异常的企业第一时间进行现场检查、比对;对未落实停限产的企业,一律断电停产、高限处罚、依法惩处,持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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