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之风!腐败!唐山这个区通报5起典型案例!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7-7-1 08:40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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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布从唐山纪委监察网站获悉,丰南区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详情如下:
1、丰南区农牧局主任科员郑文彬、区农牧局蔬菜站站长冯贺敬、区农牧局科员王洪志,未认真履行职责,致使聚鑫蔬菜合作社违规取得项目资金问题。2015年10月,郑文彬、冯贺敬、王洪志在负责管理省财政支持的唐山市丰南区聚鑫蔬菜专业合作社项目主体建设示范基地过程中,未认真履行审核把关手续,致使聚鑫蔬菜专业合作社违规取得项目资金48.6954万元。郑文彬、冯贺敬、王洪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郑文彬、冯贺敬、王洪志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丰南区大新庄镇经管站会计(兼敬老院院长)佟俊福账外保管并支出村民捐款问题。佟俊福在兼任大新庄镇敬老院院长期间,收沟岭坨村村民郭某某捐款20800元,于账外保管并用于敬老院日常开支。佟俊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丰南区岔河镇刘庄子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国津未经招投标发包村垫大坑和修建墓地工程等问题。黄国津任岔河镇刘庄子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未组织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本村垫坑工程和修建墓地工程分别承包给赵某某和张某某,擅自增加墓地打盖板和绿化等工程。黄国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黄国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丰南区大新庄镇东八户村党支部书记赵国峰违规为女儿操办回门宴问题。2016年11月25日、26日,赵国峰分别在自己家中和某农家乐酒店违规操办女儿回门喜宴共39桌,收受礼金42000元,开支33000元,剩余礼金9000元。赵国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丰南区王兰庄镇将军庄村党支部委员李胜旺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家和亲友修建房前屋后散水及晾台等问题。2016年10月,李胜旺在该村美丽乡村建设中,利用分管修路工作的便利,违反村两委会议通过的施工决定,擅自为自家和个别农户修复房前屋后散水及晾台;私自签收水泥混凝土25方,为其妹夫等四家建散水、建台阶。李胜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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