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的炒房团要哭了!司法部突然出手,对炒房客致命一击!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7-9-14 22:11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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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从啥时候开始买房成了唐山人心头的一块“病”小编一直在思考:要是“炒房团”从未在唐山出现那么现在唐山的房价会是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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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一下唐山楼市年初的疯狂大批外地购房者大量涌入房价从6千、8千、一路飙升到破万直到限购政策出台、升级,房价才终于归于平稳(但还是买不起啊!)现在的房价已经不像年初时那样疯狂了可是问题又来了:炒房团会卷土重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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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炒房客,你们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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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核心内容如下:
一、不准为未查核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
二、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
三、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
四、不准办理具有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
五、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五不准”中三四条,直接影响到房地产交易,尤其对炒房客异地买房以及借名买房以及卖房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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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对炒房客更具杀伤力?这份“五不准”的文件里,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委托不可撤销、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给大家解释一下不准办理全权委托公证:当手握全权委托公证,炒房客就可以加价出售了。找到下家后,炒房客以卖方代理人的名义,直接办理过户到下家的手续。节省了由卖方过户到炒房客名下的交易成本,炒房客赚了差价,国家少收了契税。此次,司法部这纸通知,断了炒房客的“套路”,还能防止逃避税费。不得在公证书中设定“受托人代为收取售房款:这一条,不能收取售房款,炒房客的套路,还能继续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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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第一,异地买房、借名买房的成本大增。这不仅仅是资金成本,还是时间成本。第二,异地买房、借名买房的风险大增。直系亲属关系,一切都好说。如果是借名买房,风险就可能随时爆发。如果借名一方突然不配合,突然加价怎么办?第三,相当一部分二手房过户的时间会拉长。如果当事人无法自己办理,需要代理的,二手房交易时间长度将大大延长,再加上现在银行贷款发放速度缓慢,三四个月能交易完成一套房的交易手续就不错了。这等于进一步减缓了房屋的流动性,起到“锁房”的效果。第四,对于新房销售也会带来影响。因为新房销售也存在借名、委托办理手续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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