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唐山纪检监察网站11月6日发布消息,我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惠农领域典型问题。
1迁安市上庄乡下庄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江截留救济款项问题。
2013年1月20日,王江在未与该村村民佟某、杜某协商沟通仅召开两委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就决定将以上两户共计3000元倒塌房屋救济款暂不发放,待村委会为其修缮院墙,但一直未修缮。2017年7月,上庄乡纪委给予王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迁安市扣庄乡西李官营村原党支部书记张跃停骗取国家低保资金问题。
2013年11月,张跃停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为其妻子张某违规办理国家低保资金,隐瞒真实收入,申请低保档案中的入户调查材料、公示材料、民主评议材料均为张跃停本人编造,未按规定履行低保申请程序,未经过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商议。2014年12月至2016年9月,张跃停妻子张某违规领取国家低保资金3520元。2017年8月21日经扣庄乡纪委研究,并报扣庄乡党委批准,给予张跃停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古冶区范各庄镇排各庄村党支部书记郝小立在洁净型煤推广中弄虚作假,收受他人现金问题。
2016年,在范各庄镇推广洁净型煤过程中,郝小立在明知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安排人员以本村村民名义制作虚假的洁净型煤销售明细表,并将销售指标转让给他人,给国家造成损失,同时收受他人现金3100元。2017年8月14日,经古冶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郝小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古冶区范各庄镇前仁里村村主任李兰合在洁净型煤推广中弄虚作假,收受他人现金问题。
2016年,在范各庄镇推广洁净型煤过程中,李兰合在明知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情况下,以本村村民的名义伪造购买洁净型煤的销售明细表和村民确认收煤签字,虚报销售量,并将销售指标转让给他人,给国家财政造成损失,同时收受他人现金6800元。2017年9月14日,经古冶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兰合党内警告处分。
5古冶区范各庄镇小郝庄村党支部书记倪武、村主任倪志勇在洁净型煤推广中弄虚作假,收受他人现金问题。
2016年,在范各庄镇推广洁净型煤过程中,倪武和倪志勇在明知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情况下,由倪志勇以本村村民名义制作虚假的洁净型煤销售明细表,倪武和倪志勇一起伪造村民签字,虚报本村销售量,并将销售指标转让给他人,给国家财政造成损失,同时倪武、倪志勇分别收受他人现金2400元。2017年9月14日,经古冶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倪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倪志勇党内警告处分。(唐山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