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11月 唐山PM2.5浓度较13年同期下降43.5%
环网 发表于:2017-12-6 15:5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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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11月份

我市PM2.5浓度较2013年同期下降43.5%

超额完成《大气十条》目标任务

  昨天上午,记者在市环保局召开的秋冬季攻坚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今年11月份,我市PM2.5浓度较2013年同期下降43.5%,超额完成《大气十条》目标任务。
  唐山是首批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的74个重点城市之一,也是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之一。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从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严控燃煤污染、狠抓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治理、精细化治理点面源污染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治理成效。按照国务院2013年发布的《大气十条》要求:到2017年底,我市PM2.5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33%。截至今年11月份,我市PM2.5浓度较2013年同期下降43.5%,超额完成《大气十条》目标任务。
  按照环保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要求,市政府专门制定印发了《唐山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和错峰运输、错峰生产、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一系列配套方案;专门成立了环保指挥中心,每日对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进行调度,10月1日开始,全面打响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战。
  此次攻坚行动中,我市强化重点行业治理,印发了钢铁企业深度治理实施方案,对45家企业从烧结(球团)烟气脱硝、湿法脱硫烟气"脱白"、燃气电厂脱硝、无组织排放治理等方面明确治理要求;完成111家(省达7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对241家重点企业料场实施整治,对184家1434个点位建立无组织排放全口径清单,逐企明确标准,提标深度改造;完成4212家"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其中关停取缔2481家、整合搬迁4家、整治改造1727家。
  我市强力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完成燃煤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2570台、提标改造35台。对需淘汰的83台集中供暖燃煤锅炉实施治理,其中50台并入集中供热管网,33台通过改气、改电、改清洁能源等或直接淘汰,目前已全部完成。对丰润热电、原唐山西郊2家电厂热电机组实施挖潜改造。加强散煤销售网点整治,全市实际经营散煤销售网点749家,抽检覆盖率100%。
  我市强化移动源污染管控。环保部门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对重型柴油车排放情况进行执法监测,对超标车辆现场处罚。全市所有储油库、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设施,10月1日起全市禁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四标准车用柴油,开展无证照黑加油点排查。开展环保部大气司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监控试点建设,在物料运输量大的钢铁、焦化企业(56家,110个监控点)和唐山港两港区(4个)建设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利用门禁系统和号牌识别、车流量统计和尾气遥感监测科技手段监督企业错峰运输落实情况。
  对36家钢铁企业环境治理开展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量化采暖季错峰停限产要求,"一企一策"制定错峰生产措施,确保钢铁产能限产达到规定要求。对焦化、水泥等12个行业1661家企业制定错峰生产"一厂一策",合理明确错峰生产要求,确保错峰生产措施的可操作性。
  根据污染源清单,我市对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范围的涉气企业,高标准、严要求,"一厂一策"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停限产、点面源污染等各类污染源管控措施,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可操作、可执行、有效果。
  在持续开展"利剑斩污"、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雷霆行动"、打击涉气违法犯罪"蓝天行动"、环境执法督查"攻坚行动"等专项执法行动的基础上,加大"零点"夜查、交叉执法、科技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出动人员近4.4万人次,出动车辆近1.6万台次,检查排查企业3.9万余家次;发现环境问题2135起,立案处罚1775起、立案金额近9000万元,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保持了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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