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照从事货物转运经营 罚!
环网 发表于:2018-4-25 00:1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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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从事货物转运经营 罚!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迅速发展,货物转运经营行业也空前繁荣。为进一步规范物流行业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近日,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无照从事货物转运经营行为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该局对辖区内从事货物转运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实地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擅自改变登记事项等违法行为。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在路南区南刘屯一大院内存放大量货物,经询问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关经营手续,涉嫌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普通货物转运经营活动。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关于"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4000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佟德赐 董晓辉 曹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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