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这片区域开始回迁安置!安置地点和安置对象确定!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8-10-23 08:26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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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路南区定福庄三期区域住宅回迁公告发布,该区域住宅已进入回迁安置阶段,安置地点和安置对象确定,交房时间和交房顺序以公布的时间为准,过渡费从即日起停止发放。

详情如下↓↓↓

路南区定福庄三期区域住宅回迁公告

定福三期项目回迁房屋现已完工,现已进入回迁安置阶段,根据《路南区定福庄三期区域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唐山市路南区定福庄三期改造项目区域居民住宅安置协议书》结合安置房源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告。

一、安置地点:

安置地点为定福庄三期的101楼、103楼、105楼、106楼、107楼、108楼、109楼、111楼、112楼,共计安置房源405套。

二、安置对象

冶金工房自建楼,原21户福泰自建三层楼,原60户定福庄自建二层楼,被征收的住宅房屋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

三、安置原则

1.诚实守信、公开、公平、公正。

2.严格依照《路南区定福庄三期区域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和《唐山市路南区定福庄三期改造项目区域居民住宅安置协议书》相关约定。

四、交房时间及地点

1.交房时间和交房顺序以公布的时间为准。

2.交房地点为项目开闭站二层。

五、安置办法

1.按照《唐山市路南区定福庄三期改造项目区域居民住宅安置协议书》顺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作为交房顺序号。

2.因房屋设计和不可分割的因素,超出应置换面积的部分由乙方购买,具体价格执行安置协议书中所规定条款。

3.过渡费即日起停止发放。

上述费用在办理交房手续时一并结算。
六、交房程序

1.接到交房电话通知后请携带证件:产权人、共有产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协议书》及房屋相关手续资料(交房原则上由权利人、共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到场,上述权利人不能到场的,可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经上述权利人签字摁手印的授权委托书)。

2.到项目交房地点(开闭站二层“领钥匙处”)确认身份后签署房屋相关确认单,到结算组交款结算,领取钥匙。

唐山市路南区定福三期改造项目指挥部

2018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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