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道拓宽改造涉迁商业选房安置公告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8-11-10 17:2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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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新道拓宽改造涉迁商业选房安置公告
按照《唐山市路南区南新道拓宽改造区域非住宅安置方案》,即将组织该区域涉迁商业选房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18年11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按照选房顺序,各商户具体选房时间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另行通知)。

二、办理选房安置手续地点:

南富庄小区南门底商2号

三、选房须知:

1、选房人资格

涉迁区域已签订补偿协议书尚未安置的商业被征收人,有资格选取安置房屋。

2、选房顺序

按照《唐山市路南区南新道拓宽改造区域非住宅安置方案》规定,确定选房顺序进行现场选房。

3、选房资料领取

具备选房资格的涉征商户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4日到各所在乡街办事处领取相关安置资料:

女乡段:女织寨乡政府项目办公室,联系电话2961410,联系人 吴苏晋;

文北段:文北办事处招商办公室,联系电话13933464823,联系人 李连春;

小山段:宋南里社区(解放路与南新道交叉口南行50米路东),联系电话15612886492,联系人 冯颖;

永红桥段:永红桥办事处项目办公室,联系电话3719789,联系人 姚建伟;

四、需携带证件及相关资料:

选房应由产权人、共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到场,并携带以下证件:房屋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产权为个人名下)应携带《协议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婚姻证明原件到场签字;企业法人应携带《协议书》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证明信到场签字(盖章);

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企业法人因故不能到场的,可由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证明材料到场签字:1、个人名下产权需办理经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见证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由受委托人携带《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产权人及共有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签字;2、企业名下产权由受托人携带《协议书》原件、企业证明信、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到场签字。

五、其他选房相关事宜

1、按规定选房时间未到场进行选房,经连续叫号三遍不到者,过时不候,由下一户进行选房。中途到场者不允许插队选房,只允许在本日顺序号尾号之后补选。有多户需补选时,依据原有的选房顺序号依次补选。

2、有可选房源拒不选房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到2018年11月15日止。

3、已选取安置房,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结清房款及其它相关费用的,不能领取钥匙,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到2018年11月15日止。

六、注意事项:

1、请携带好选房、签订安置协议的相关要件及资料;

2、请在规定的时间到场办理选房、协议签订手续,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为确保选房工作有序进行,望广大被征收人按照选房工作安排,自觉遵守选房工作秩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选房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唐山市南新道拓宽改造拆迁工作指挥部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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