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新增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南堡开发区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促进市民文明停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大队决定在城区新增2处违法停车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18年12月20日起正式施行。
二、违停抓拍地点:违停抓拍路段
1:希望路(兴达道-沿海路)违停抓拍路段
2:化工路(兴达道-沿海路)
三、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以上公告路段违法停放的机动车予以自动抓拍、自动上传、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进行处罚。被抓拍车辆将按“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罚款100元扣3分。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杜绝乱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为我辖区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公告。
唐山市曹妃甸区交警三大队
20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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