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号小区布头市场即将取缔!将迁入......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8-12-16 19:38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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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从路北区政府办公室、钓鱼台街道办事处了解到,依法取缔布头市场的通告已经下发。12月15日是周六,钓鱼台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为当天出摊的每位商户发放了告知书,并在小区及市场出入口等多个显著位置张贴了通告。66号小区布头市场取缔后,经营业主可迁入仟佰地市场(长宁道诚成尚品小区对面)继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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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取缔布头市场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经营秩序,提高城市品位,保障城区公路交通安全畅通,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占道经营市场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全面取缔布头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缔范围及对象:长虹道两侧(龙泽路一河西路)及66号小区内所有经营户。

二、取缔时间:自2018年12月24日起,布头市场全面取缔。

三、搬迁位置:①66布头市场取缔后,经营业主迁入仟佰地市场(长宁道诚成尚品小区对面)继续经营。②即日起,市场主办方不得再收取2018年12月24日以后的摊位费、市场管理费等各项费用,如继续收费,相关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分配方案:已经在仟佰地市场登记的经营户,12月17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到仟佰地市场挑选经营区域,各区域登记的顺序号将作为各区域抓阄选摊位顺序。

希望各经营户积极配合布头市场的取缔工作,12月29日,自行搬迁到仟佰地市场经营,对不听劝阻继续经营的商户,区政府将组织有关执法部门予以取缔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拒不改正者依据《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25条第二款依法进行处罚,对妨碍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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