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二〇一九年兵役登记公告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9-1-8 06:57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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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二〇一九年兵役登记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河北省兵役登记实施办法》,为全面做好2019年我市兵役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常住户籍在我市或在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男性青年,截止2019年12月31日,初中文化程度18至20周岁,高中文化程度和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18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8至24周岁,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或就读高校负责部门设立的兵役登记站,依法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往年已登记的需持《兵役登记证》参加核验。

二、兵役登记依托“全国征兵网”,采取设站登记与上门登记、集中登记与分散登记、自愿登记与强制登记、本人登记与委托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乡(镇、街道)武装部和高校负责部门设立兵役登记站,1月10日起至3月31日集中受理兵役登记。

三、适龄青年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办理兵役登记手续。兵役登记后,乡(镇、街道)武装部和高校负责部门将《兵役登记证》发放到适龄青年或家长手中。

四、各兵役登记站对适龄青年身高、体重、视力、病史和政治思想、家庭背景、文化程度、个人经历、现实表现、入伍态度等进行体格初检和政治初考,对照征兵体检和政治考核标准,对兵役登记对象做出应服、免服、不得服兵役结论,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批。

五、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和督促适龄青年按时到登记站参加兵役登记。在职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视为出勤。适龄青年拒绝、逃避兵役登记,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阻碍适龄青年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凡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没有参加网上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须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负责部门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凡不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一律视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

七、适龄青年可登陆“全国征兵网”或关注微信“唐山市征兵公众服务平台”了解相关信息,也可咨询当地人民武装部。

唐山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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