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地2名公职人员1名村干部主动向组织投案自首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9-2-20 09:42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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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一时糊涂,用亲戚朋友的名义骗取了征地补偿款,现在非常后悔,我愿意向组织如实交待问题。”2018年1月8日,滦州市滦城街道田庄子村院党支部书记张某某向镇党委递交了自检书,向组织主动交待了贪污征地补偿款50万余元的重大违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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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来,该市已有2位公职人员、1名村干部向组织主动投案自首,讲清问题,并得到相应的从宽处理。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得益于滦州市“三个常态化”做法。
常态化反腐,守住“主阵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绝不能放松。该市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纠群众身边的“苍蝇式”腐败,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2018年共立案234件,结案234件,处分党员干部262人,同比增长分别为11.9%、13.6%和28.4%,实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比例56.1%、38.9%、1.5%、3.5%。全年查办涉法案件5件7人,远超往年同期水平。
常态化警示,高举“反光镜”。警示教育最能扣人心弦、撞击灵魂、发人深思。2018年,该市针对不同对象先后组织3场16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的警示教育大会;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涉案镇村干部参加杨国全涉黑案一审宣判等3场旁听庭审活动;对39起违纪违法案件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

常态化教育,筑牢“防腐堤”。市纪委监委班子领导带头,经常带着一张“婆婆嘴”,利用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纪委全会、党校培训班、业务培训大讲堂、民主生活会等时机,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宣讲《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关政策规定,宣讲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中宽严相济的政策,形成良好的政策舆论导向。(滦州市纪委监委)
来源  唐山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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