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多家企业因这类违法行为被通报!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9-3-16 06:01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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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受重污染天气影响,全省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地区启动了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和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为严厉打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省生态环境厅于2019年3月5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第五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执法检查发现,部分企业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未严格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违法生产、违法排污。现向社会公开一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环境违法典型问题。省生态环境厅已责成各地对全部问题依法严肃查处,严格督促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

唐  山

      3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唐山市路北区执法检查发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公司(南厂)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360立方米烧结机烟气虽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但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烧结机烟气脱硝设施于2019年1月30日至3月5日期间不正常运行,氮氧化物排放日均值均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违法生产;脱硝设施未按要求建设中控系统;脱硝剂手工记录台账不规范。

      3月6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唐山市丰南区执法检查发现,瑞丰钢铁(集团)粤丰钢铁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烧结机未执行应急响应要求,且未按当地规定要求实现超低排放,违规物料运输;烧结机机头未按要求安装脱硝设施;停车后台车上燃烧的烧结矿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排;680立方米高炉炉顶、出铁系统烟尘直排;部分物料违规露天堆存。

      3月6日,省生态环境厅在唐山市滦南县执法检查发现,天津荣程集团唐山特种钢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未达到应急预案对烧结机、竖炉、白灰窑装备的规定要求;2号原料棚未封闭;烧结配料间、焦粉上料口未密闭,粉尘收集装置缺失;烧结机顶布料间粉尘收集处理设施缺失,无组织排放;烧结机尾未密闭,部分烟气直排;高炉渣沟未密闭,部分烟气无组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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