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一男子营运“黑校车”被罚21800元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19-9-17 15:18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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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校车”: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用于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黑校车通常以盈利为目的且常发生超员现象,对学生的安全构成重大威胁。
近日滦南县一男子驾驶非法营运大型汽车接送幼儿被滦南交警大队查获因多项违法被罚21800元,记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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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16时30分许,一男子驾驶大型汽车在程庄镇某幼儿园接送幼儿。滦南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对其进行检查发现,该男子未携带驾驶证,该车核载19人,实载23人,超员20%以上;未取得校车手续。经网上核查属低质高驾。民警立即对该车驾驶人进行询问核实,该男子对其营运黑校车多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滦南交警大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该男子处21800元罚款、驾驶证记20分并降级处理。
交警提示

校车是接送孩子上下学的交通工具,承载着许多生命,他们是家庭和社会的希望,是祖国的花朵。校车安全关系重大,不仅学校和家长,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有责任感和意识感,拒绝“黑校车”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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