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这两家房主被依法处罚!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3-21 21:28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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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全力做好战疫情、防风险、护安全、保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近日,唐山市公安局路北分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对出租房屋进行了专项清查,并对两家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房主进行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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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的出租房房主,被警方行政处罚3月13日,韩城派出所社区民警在开展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清查工作中,查处一起出租房屋未按规定登记的行政案件,并依法对房主温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3月15日,果园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检查时,发现刘火新庄某楼存在不按实名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行为,并对许某某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警方提示对出租房屋房主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用工单位不按规定登记从业人员信息、中介机构不按规定报备房屋租赁情况等行为,将会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来源 | 路北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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