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唐山5人这样做被处罚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3-21 21:40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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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唐山公安机关查处3起境外返唐人员未按规定报备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案,涉案5人被依法行政处罚。2月24日,丰南区周某某、汪某自韩国返唐后,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备行程。丰南警方依法对周某某、汪某处以警告处罚。2月29日,曹妃甸区孙某某自澳门返唐后,在村委会工作人员向其核实出境情况时,隐瞒行程,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备。曹妃甸警方依法对孙某某处以罚款一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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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警方对违法人进行讯问3月10日,丰南区韩某某、陈某某二人自泰国返唐后,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备行程,并多次在居住社区内活动。在居委会工作人员通知其居家隔离后仍外出领取快递。丰南警方依法对韩某某、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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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警方对违法人采取远程讯问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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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南警方对违法人采取远程讯问固定证据
在此,警方提醒,为有效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境外入(返)唐人员,无论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申报健康登记,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检验检疫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境外入(返)唐人员不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刻意隐瞒行程、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对有上述行为,且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传播危险,后果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广大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唐人员,请及时拨打举报电话0315-2530110。
来源:唐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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