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中国唐山网站发布《河北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告显示,芦台区海北镇马聪村一地块将进行征地补偿安置。具体内容如下: 征地范围和目的: 位于荣成路南侧荣华路北侧(东至沟;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空地)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土地11.0574公顷,均为农用地(其中耕地10.7233公顷)。无地上附着物和青苗。 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片区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文件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区第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08万元/公顷。该批次用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无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