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城管发布:关于适当放宽城市管理限制的通告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7-2 22:14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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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适当放宽城市管理限制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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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全面落实“六保”、“六稳”任务要求,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疫情期间适当放宽城市管理限制,有序开放“地摊经济”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现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突出便民、保障安全、合理布局、管理到位”的基本原则,在不影响环境卫生、不影响交通秩序、不放松执法监管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对占道摊点、店外经营等行为适当放宽管理限制,实施“三限、三控”(限地点、限时间、限规模、控卫生、控秩序、控隐患)柔性包容措施,允许各类商贩(商户)在自觉服从管理的基础上,按照要求从事便民生活必须商品或服务的经营活动。
二、经营区域
2020年7月1日起,开放新北新路周边(南侧金融街、东侧发展大路)部分辅路,在划定区域允许摆摊经营,临街商户允许店外摆放经营商品、促销商品等。同时开放老呔商城内部和北侧、民俗风情街内部和东西两侧、冀东果菜批发市场周边辅道。
三、经营时间
在规定区域摊点、临街商户经营时间为早6:00-8:00,晚16:00-22:00。
四、管理规定
1、经营者禁止占用车行道、消防通道;禁止超出划定区域、延长经营时间;禁止乱搭乱挂、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禁止露天烧烤、露天烧炭等大气污染行为;禁止占用、损坏、污染市政设施、绿化设置;禁止乱发宣传单、乱放高音音响设备;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上张贴广告宣传品;禁止影响公共安全、市容环境、交通秩序的行为。
2、经营者保证责任区域内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保证维护好现场秩序,确保人身安全;保证文明经营,服从管理。
特此通告。
乐亭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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