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对县道滦古线、杨柏线、滦迁线、新光路路段
实行重型货车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规范县道滦古线、杨柏线、滦迁线、新光路交通秩序,有效缓解早晚高峰道路交通拥堵的突出问题,减少道路损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2020年9月22日起对县道滦古线(滦州路与滦古线交叉口至塔坨路段)、杨柏线(陆庄至黄庄路段)、滦迁线(迁曹线与滦迁线交叉口至塔坨村南路段)、新光路(塔坨村南至芦苇庄路段)实行重型货运车辆限时通行,具体措施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重型货运车辆(包括剧毒化学品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重型专业作业车、工程机械专用车、渣土及搅拌混凝土车)。道路养护、维修、园林绿化管养专用车辆执行任务时,在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本通告限制。
二、限行措施:
(一)县道滦古线(滦州路与滦古线交叉口至塔坨路段):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货运车辆通行。
(二)杨柏线(陆庄至黄庄路段)、滦迁线(迁曹线与滦迁线交叉口至塔坨村南路段)、新光路(塔坨村南至芦苇庄路段):每日7时至19时禁止重型货运车辆通行。
违反上述措施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因重点工程及群众生产、生活紧急需要,确需驶入限行区域的重型货车,可到我市交警大队申请办理《临时通行证》,办理后可按指定时间和路线驶入限制通行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