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态环境局查处2起典型环境违法行为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11-17 07:23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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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唐山市生态环境局集中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如下:

  一、玉田县窝洛沽镇立群软棕厂未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案
  2020年10月25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厂两条生产线正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其行为违反了《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厂未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减排措施的违法行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依据《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处罚款1万元。对该厂厂长王某某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玉田县分局已于11月3日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移送,案件正在办理中。

  二、唐山市丰南区北霖工贸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案
  2020年10月31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南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减排措施,其行为违反了《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应急响应减排措施的违法行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南区分局依据《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2万元。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南区分局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进行移送,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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