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始收缴2021年度代理人员住房公积金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11-30 21:28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阅读数:2200
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费通知
  2020年12月1日起,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开始收缴2021年度代理人员住房公积金,收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请参保者及时缴费。
  一、2020年已经在我中心个人存缴住房公积金的,本次可以正常续费,未在我处存缴或已经停保的,不能参保缴费。本次未能按时缴费停保的,今后也不能在我中心继续缴纳。
  二、本次缴费金额继续沿用2020年12月缴费标准,不做基数调整。
  三、所有参保单位和个人本次需缴纳2021年全年费用,不能再按月缴费。
  四、由于2020年7月公积金基数调整,上年度缴费低于793元每月的,本次需一并补交2020年8月至2020年12月差额。
2020年11月30日
返回列表 使用道具 举报
条评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相关推荐
©2001-2021 唐山信息港 http://www.tsxxg.com冀ICP备16001780号-4
首页联系我们客服微信:14369595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