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0年河北省政府
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清单的通知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98号)有关规定和2020年《关于继续做好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河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规范,现将《2020年河北省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有关事项:
1.本次公布的《收费目录清单》收费项目共9项。列入《收费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未列入《收费目录清单》的项目,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服务单位根据经营服务成本和市场情况等因素自主制定,或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2.各执收单位(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切实规范收费行为。要明确公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等。
3.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收费行为监管,健全乱收费举报制度,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附件:2020年河北省政府
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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