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开平区发布关于二环以内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0-12-22 11:11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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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
关于二环以内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严防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群死群伤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经对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销售企业的梳理排查,决定在指定区域实施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通行,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危险化学品运输车是指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车辆,包括车辆注册登记使用性质为“危化品运输”的车辆和未进行登记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
二、禁止通行区域:开平区二环路(不含)、开越路、马北路之内的道路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三、禁止通行时间: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四、通行证办理:因特殊情况,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确需出行禁止通行区域、路段的,在确保安全技术性能和车容车况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应当提前2日内持车辆行驶证原价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押运员押运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者货物营销合同)等必要材料到交警六大队办理禁行区域通行许可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五、对于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擅自进入禁行区域、路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受禁行区域、路段影响的单位、企业和交通参与者应提前做好安排,选择好出行线路,按照本通告或交通标志自觉遵照执行,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理解支持。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特此通告。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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