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税务局发布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办税缴费业务提示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1-1-11 19:22 复制链接 看图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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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
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办税缴费服务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期我省出现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保障公众健康,全力做好办税缴费服务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将积极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办税场所的通风、消毒、防疫等工作。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建议您在办理税费业务时,遵循“税费事、网上办,非必须、不窗口”的原则,优先选择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办税渠道,减少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提供“我要办税”、“我要咨询”、“我要查询”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主页链接,或直接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
  (二)办税服务厅。如您有特殊业务必须要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请您在进入办税服务厅时,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如有不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劝阻您暂不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您理解和支持。
  (三)涉税咨询。如您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欢迎拨打河北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各办税服务厅业务咨询电话(详见附表)咨询。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和企业号同时提供智能咨询服务。
  二、发票相关业务
  (一)网上申领、邮寄送达。2021年,我们将继续在纳税信用等级A、B、M、C级纳税人中推行网上申领、发票免费邮寄业务。您可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官网,在搜索“发票领用”,或者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功能模块,选择领取方式为“邮寄领取”,办理发票邮寄业务。
  (二)发票领购。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领或代开发票时,尽可能选择办税服务场所、政务服务大厅自助办税终端进行办理。申领发票根据业务需求尽可能一次领足发票,减少发票领用次数。
  (三)鼓励自开。2020年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鼓励小规模纳税人申领并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办理
  如需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主页链接,或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
  四、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
  如需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业务,请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车购税申报缴纳”模块办理。
  五、车船税申报缴税
  如需办理车船税申报缴税业务,请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车船税缴纳”模块办理。
  六、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
  如需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业务,请通过以下渠道办理:
  (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缴费人缴费
  1.可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模块,进行申报缴费和票据打印。
  2.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社保缴纳”,选择相应险种,进行申报缴费。
  (二)城乡居民缴费人缴费
  1.可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进入“办税服务厅”,点击“社保缴纳”,选择相应险种,进行申报缴费。
  2.可进入微信,选择:“我”→“支付”→“城市服务”→“河北省社保缴纳”进行申报缴费。
  3.可进入“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进行申报缴费。
  4.缴费人也可以通过经办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APP等渠道缴费。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系统运维和监控,保障各线上办税缴费渠道稳定、通畅。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
  2021年1月11日
唐山市税务系统纳税咨询电话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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