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确认唐山市妇幼保健院等7家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资格的通知 冀卫办疾控函〔2021〕17号 唐山市、保定市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卫疾控发〔2006〕第218号)、《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20年修订版)和《河北省艾滋病抗体检测实验室管理办法》,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对唐山市妇幼保健院等7家新建(或搬迁)的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开展了现场综合考评和验收(名单见附件)。受评实验室达到艾滋病筛查实验室要求,现予以确认。 唐山市、保定市卫生健康委要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对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艾滋病检测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并加强质量控制、业务技术指导、评价和培训工作。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 新建(或搬迁)艾滋病检测筛查实验室名单 唐山市妇幼保健院(搬迁) 滦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 唐山市开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 唐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新建)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唐家庄医院(新建) 玉田县妇幼保健院(新建) 保定市妇幼保健院(搬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