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主城区部分道路中重型载货汽车禁限行和绕行的通告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2-6-1 18:24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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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主城区部分道路中重型载货汽车禁限行和绕行的通告
倴政通字〔2022〕4号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营造城区道路交通良好秩序,方便市民出行,改善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主城区部分道路对中重型载货汽车实施禁行绕行措施。
禁限行区域与绕行路线如下:
一、福海大街与崇法大街交叉口,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通行,车辆绕行滦海公路。
二、金江路与仁和大街交叉口,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通行,车辆绕行福海大街、滦海公路。
三、建设路与仁和大街交叉口,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由北向南通行进入建设路、禁止向西通行进入仁和大街,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由东向西通行进入仁和大街、禁止向南通行进建设路,车辆绕行滦海公路、东环路、嘴东大街。
四、建设路与崇法大街交叉口、建设路与兆才大街交叉口、建设路与学院街交叉口、建设路与中大街交叉口、建设路与南大街交叉口,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由东驶入路口,车辆绕行东环路、嘴东大街。
五、建设路与嘴东大街交叉口,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由东向北通行进入建设路、由西向北通行进入建设路,车辆绕行东环路、嘴东大街、和谐路、滦海公路。
六、建设路与嘴东大街至友谊路嘴东大街,所有路口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向北通行进入滦南县城区,车辆绕行东环路、和谐路。
七、友谊路与嘴东大街至友谊路与兆才大街,所有路口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由西驶入路口,进入友谊路及滦南县城区,车辆绕行滦海公路、和谐路、嘴东大街。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通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在主城区限行区域行驶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采取现场和电子警察抓拍方式进行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确需进入主城区的涉及应急抢险、城市民生需求、保障城市运行的中重型载货汽车,继续实行通行证管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滦南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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