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南堡1-29储气库项目—新天连接线及十里海计量站 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唐山信息港 发表于:2023-9-20 09:0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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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南堡1-29储气库项目—新天连接线及十里海计量站
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现将“冀东南堡1-29储气库项目—新天连接线及十里海计量站扩建工程”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冀东南堡1-29储气库项目—新天连接线及十里海计量站扩建工程
       项目情况:本项目新建管道起自新天LNG外输管线,止于冀东油田庙31平台,起始地理坐标分别为:118°20′59.60″,39°8′40.17″;118°21′1.07″,39°8′30.17″;南堡计量站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大庆油田建设集团油建公司南约1.5km的庙31平台,中心地理坐标:118°20′59.28″,39°8′2832″;十里海计量站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262省道西侧约400m的庙160平台,中心地理坐标:118°24′43.92″,39°8′6.36″。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询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连接见公示网页附件1。
       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询,如需查询请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七)、(八)项。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见公示网页附件2或登录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在公示期限内请将主要意见及理由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意见(如有不同意者,必须注明依据及理由,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七)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联系人:刘建伟
       电话:13722517563
       邮箱:liujw2007@qq.com
(八)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三平环保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电话:18611092372
       邮箱:sanpingbeijing@xzf9.org

附件1:冀东南堡1-29储气库项目—新天连接线及十里海计量站扩建工程
附件2:公众意见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冀东油田分公司
2023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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