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该如何计算?
环网 发表于:2017-4-17 09:30 复制链接 发表新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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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该如何计算?

  两年前,夫妻协议离婚,7岁的孩子随母亲生活。因离婚协议约定,孩子的父亲每月支付给孩子1000元抚养费。但是自今年2月份起,孩子的父亲便以失业没有收入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为此,孩子的母亲问,在对方没有收入的情况下是否还应当支付抚养费?如果应当的话,该支付多少?
  河北彬礼律师事务所才斌律师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孩子的父亲支付抚养费属于法定义务,除特定情形外不得拒付抚养费。
  关于孩子的父亲依法应支付多少数额的抚养费问题,也是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据此,孩子的父亲有义务支付一定的抚养费用。在其父亲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可依据当地平均消费及支出额,酌定其父亲应支付的抚养费用。
  记者 于季男 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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